琼食药监市〔2008〕5号
海南寿南山医药有限公司、海南穗通药业有限公司、海南中联药业有限公司、海南神力宝药业有限公司、琼海市医药总公司、海南健平药业有限公司、海南爱欣药业有限公司、琼海市医药信托贸易公司、琼海市药材公司、琼海市医药公司、文昌市医药贸易公司:
你们11家公司关于定点经营终止妊娠药品的申请收悉。依照《关于印发终止妊娠药品经营管理规定的通知》 (琼食药监市〔2007〕17号)、《关于印发终止妊娠药品定点经营登记工作程序的通知》(琼食药监市〔2007〕21号)的规定,经审查,同意你们公司定点经营终止妊娠药品。
请严格按照《终止妊娠药品经营管理规定》从事终止妊娠药品的批发业务。
此复
二○○八年二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计划生育 药品 管理 批复
抄送: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省卫生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稽查总队,各直属局。
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08年2月26日印发
(共印4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