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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8月18日下午,由省政协副主席王路带队,省政协、省提案委员会、省民建、省政府办公厅等单位有关人员一行18人,对我局落实省政协五届一次会议第0011号提案《我省当前药品流通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督办活动。
督办活动以座谈会方式进行,会议由省政协科教文卫体委员会主任刘义新主持,省政协、省提案委员会、省民建、省政府办公厅、省工商局、省农公党、新闻媒体单位以及我局相关人员近40人参加本次座谈会。会议首先介绍提案的背景情况。民建海南省委员会在省政协五届一次会议第0011号提案中提出,近年来,经过严格的监督管理以及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我省药品流通领域已取得规范和有序发展,但同时也存在着以下突出问题,如部分药店未按规定销售处方药,非药品冒充药品,违法药品广告宣传屡禁不止,使用单位药品管理不规范等。流通领域药品分类管理推行困难,医疗机构药房监管缺乏律法支撑、违法药品广告宣传屡禁不止等问题一直以来都是药品流通领域的监管瓶颈,为此该提案受到了省里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并作为重点提案进行督办落实。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负责人对已做的相关工作进行汇报:加强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的宣传和培训工作;落实流通领域日常巡查制度,开展零售药店分级管理试点,从机制上加大对药品零售企业处方药销售、非药品冒充药品销售的监督管理力度;与工商、宣传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对违法药品广告宣传的查处合力;制定了《海南省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对医疗机构的药品采购、验收、保管、养护、调配等环节进行规范,同时拟建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和出台《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GUP)。
与会人员还就提案所涉及的问题和相关的工作措施和思路进行座谈,集思广益、献计献策。最后,省政协副主席王路提出了四点意见:一是加快GUP立法;二是加大与宣传部、文体厅、工商局联合治理虚假广告的查处力度;三是建立科学监管机制,从根本上解决药品流通领域存在的老大难问题;四是在对药品经营企业日常监督管理中,可考虑发挥政协等有关部门的监督和帮促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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