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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实施新的事权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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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科学监管理念,合理调配监管资源,加强监管工作力度,提高监管工作效能,我局对药品生产监管、药品市场监管以及药品稽查工作的13项事权重新划分,调整后的事权划分于2007年1月1日实施。这次事权划分的主要内容有两部分:一是部分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由省局委托直属局进行;二是药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的日常监管由直属局负责。
这次事权划分是贯彻落实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科学监管理念的具体体现,是依法将监管关口前移、将监管重心下放、把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落到实处的重要举措。新的事权划分,将有助于建立经常化、制度化、责任化的监管模式;有助于更好地利用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的资源和力量,提高监管效能;有助于强化属地管理,防止权力集中,从源头上杜绝以权谋私等腐败行为的发生。
为提高对事权划分工作的认识,我局于2006年12月26日召开了全省法制工作座谈会,统一了思想。我局还将进行以下工作:(一)组织专业处室对直属局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二)培养直属局检查员,强化直属局的技术力量。以确保事权划分工作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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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司亚男
稿件作者: 杨俊斌
信息来源: 政策法规(产业发展)处
录入时间: 2007-1-5 8:2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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