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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含有兴奋剂目录所列物质药品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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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食药监安〔200816

 

各直属局,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为加强含有兴奋剂目录所列物质药品的管理,保证兴奋剂治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国家局统计汇总并公布了含有兴奋剂目录所列物质药品名单(见附件12)。现就我省加强含有兴奋剂目录所列物质药品管理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反兴奋剂条例》及有关规定,品种名单所列药品(原料药除外)应当在其标签或者说明书上用中文注明“运动员慎用”字样。

    二、药品生产企业应当按照《2007年兴奋剂目录公告》所列兴奋剂目录主动开展自查,凡含兴奋剂目录所列物质的药品,应当在药品标签或者说明书上注明“运动员慎用”字样。对已印制的标签或者说明书(包括已出厂的),可以采用加盖印章或者贴签的形式标注,且不得有文字模糊或者粘贴不牢等现象。

    三、药品经营企业应当积极开展核查工作,对不符合要求的药品,协助生产企业召回或主动下架,停止销售。

    四、各直属局负责通知辖区零售药店,并加强对辖区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督促其遵照执行。

   

附件:1. 含兴奋剂目录所列物质的化学药品及生物制品

             品种名单

          2. 含兴奋剂目录所列物质的中药品种名单

 

       

 

                      二○○八年四月十日

 

 

主题词:药品  兴奋剂  通知

  抄送:本局药品市场处、药品注册处,省药品检验所,省食

        品药品监督稽查总队,局各派驻食品药品安全监督和

        纪检监察专员。

  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08年4月10印发

(共印52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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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司亚男 稿件作者:
信息来源: 药品安全监管处 录入时间: 2008-4-10 10: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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