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食药监安〔2008〕10号
各直属局,各有关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
现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盐酸西替利嗪片等30种处方药转换为非处方药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08〕1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二月十五日
主题词:药品评价 非处方药 通知
抄送:省食品药品监督稽查总队,局机关注册处、市场处。
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08年2月15日印发
(共印3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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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盐酸西替利嗪片等30种药品转换为非处方药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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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食药监安[2008]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0号)的规定,按照《关于开展处方药与非处方药转换评价工作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04〕101号)要求,经国家局审定,盐酸西替利嗪片等30种药品(化学药品13种、中成药17种)转换为非处方药。现将转换为非处方药的30种药品名单(附件1)及其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附件2)予以公布,请通知辖区内相关药品生产企业。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即可按照《关于印发非处方药说明书规范细则的通知》(国食药监注〔2006〕540号)和国家局的有关规定,进行以上品种说明书和标签的变更工作。
附件:转换为非处方药的30种药品名单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八年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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