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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将对食品包装业实行生产许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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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保障食品安全,国家质检总局将从今年下半年起首先对食品塑料包装、容器、工具3类36种产品品种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从制定相关管理法规的国家包装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处获悉,该法规有五大特点。一是宽进严出。只要具备必要的生产设备和环境设施的企业,均可获得食品包装生产许可证。二是设置了关键控制项目。将容易出现问题的重要安全性指标设置为关键性控制指标,各级质检部门定期对企业实施监控。三是严格控制原材料的使用。任何企业不得使用回收原料制作食品包装物。四是使用新型的增塑剂、稳定剂必须报批,批准后方可使用。五是所有食品包装企业,必须使用获得食品包装许可证的产品作为本级企业的包装物。据了解,合格的食品包装应起到保护食品的作用,长期食用“毒包装”中的食物易患胆结实甚至导致重金属、苯中毒。目前,我国大部分食品企业都是外购包装制品,而生产包装制品的企业常常是通用型生产企业,即生产一般产品包装也生产食品包装。因此,一些印刷企业生产的食品包装袋或包装盒就可能存在污染的隐患。针对目前的状况,国家将对食品包装也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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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郭波堂 稿件作者: 孟晨
信息来源: 海南省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 录入时间: 2006-7-5 11:3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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