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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食用冰执法检查结果合格率为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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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海口质量技术监督局对全市食用冰生产企业进行了全面执法检查,并对其生产的产品进行抽样检验。在检查的9家企业中,有7家企业正常生产,2家制冰厂已停产。执法人员对正常生产的7家企业检查时发现,有3家企业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1家在申办审查中、3家无证,执法人员对这7家企业抽取样品8个,经卫生防疫部门依照GB2759.1—2003进行检验,有4个样品合格,合格率为50%。本次抽样检查样品不合格项目为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造成食用冰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有:一是企业生产车间卫生条件差、没有安装紫外线杀菌灯;二是没有进行严格的灭菌处理,水处理过滤设备差;三是有些厂家为降低成本可能过滤次数少或选用一些低劣的包装材料;四是有些厂家工人未洗手消毒更衣戴帽就进入生产车间;五是企业不能规范生产管理。对此,海口质监部门已将检验结果告知相关企业,要求有证而产品不合格的企业认真查找原因,责令限期整改以接受复查。下一步质监部门还将加大对食用冰的监管力度,对无证而产品不合格的企业将依法取缔;对有证而产品不合格的企业加强证后监督,帮助整改,对整改到期经复检仍不合格的企业,将吊销其食品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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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郭波堂
稿件作者: 孟晨
信息来源: 海南省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
录入时间: 2006-7-5 11:4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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