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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豚鱼有剧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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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豚鱼是含有自然毒素的水产品。河豚鱼中含有的河豚鱼毒素是一种剧毒的神经毒素,毒性相当于氰化钠的1250倍,0.5微克就能毒死一个体重70公斤的人。另外,河豚鱼毒素较稳定,盐腌、日晒、高温加热均不能破坏。近期是河豚的产卵季节,此时河豚毒性最强,是中毒的高危期。
 
  食用河豚鱼的中毒潜伏期一般为10分钟—3小时,主要症状有:口唇发麻,四肢乏力、头痛、腹痛、持续呕吐、呼吸困难、意识不清等,最后因呼吸中枢和血管运动中枢麻痹而死亡。目前对河豚鱼中毒尚无针对性救治药物。
 
  河豚鱼在我国有几十个品种,我省常见的主要有以下4种:
 
  (一)虫纹东方鲀
  鉴别特征:背腹面均光滑无棘,体背面灰褐色,具虫纹状白色花纹,胸 斑小,其周围白色花斑状,体侧下方具一黄色纵带。全长30厘米左右,小型种。毒性:筋肉、皮、精巢均有毒。
 
  (二)横纹东方鲀
  鉴别特征:背腹及体侧密布细小棘,体背深褐色,具多条细浅色横带,体侧下方具一黄色纵带。全长25厘米,中小型种。毒性:筋肉、皮、精巢均有毒。
 
  (三)铅点东方鲀
  鉴别特征:背腹面均具弱小棘,体背黄褐色,具浅色小斑点,5—6条深褐色横带,体侧下方具一条黄色纵带。全长25厘米,小型种。毒性:筋肉、皮、精巢均有毒。
 
  (四)月腹刺鲀
  鉴别特征:全背部及腹部面具强小棘,体背褐绿色,尾鳍灰褐色或黄色,月牙形。全长达50厘米,中型种。毒性:筋肉、皮、精巢均有毒。
 
  由于河豚鱼的毒性极强,1990年11月20日,卫生部发布施行《水产品卫生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河豚鱼有剧毒,不得流入市场。
 
  我省是全国食用河豚鱼中毒的高发地区之一,仅今年1月18日,陵水、儋州连续发生两起食河豚鱼中毒事件,导致31人中毒,其中4人死亡。每年此时食用河豚鱼中毒死亡事故时有发生,提醒市民提高科普知识,增强自我防护意识,不要“拼死”吃河豚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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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李丽 稿件作者:
信息来源: 局食品安全协调与监察处 录入时间: 2005-1-28 17:3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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