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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宁市发生一起比较严重级(Ⅲ级)食品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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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年6月17日下午,万宁市和乐镇新田村委会比较严重级食品安全事故。24名3—16岁小孩服食野生“麻风果”后,陆续出现腹痛、腹泻、呕吐等症状。经和乐镇卫生院及万宁市人民医院治疗,目前所有患者病情趋于稳定。

      省食安办接到万宁市食安办报告后,立即启动食品安全事故Ⅲ级应急机制,要求万宁市食安办组织、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妥善做好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目前,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中。

      省食安办在此提醒广大学生家长:海南地处热带,许多野生植物有毒,要教育儿童不要采食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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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郭波堂 稿件作者: 邹健
信息来源: 食品安全协调与监察处 录入时间: 2006-6-19 9:2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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