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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东黎族自治县发生一起一般严重级(Ⅳ)食品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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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4月21日上午,乐东黎族自治县佛罗镇昌后村七位村民因食用过夜的虾酱煎蛋肉饼后,发生细菌性食物中毒。经治疗,所有中毒者均已康复。
事故发生后,乐东县食安办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对中毒事故进行处置。并要求村民引以为戒,提高食品安全意识,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我省夏季气温较高,细菌繁殖较快,熟食未采取防护措施放置过夜极易变质,食用后容易导致食物中毒。省食安办在此告诫广大群众:注意个人饮食卫生,不食用腐烂、变质的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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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郭波堂
稿件作者: 杨顺清
信息来源: 食品安全协调与监察处
录入时间: 2006-4-26 8: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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