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人劳保[2008] 号
各市、县人事劳动保障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直属单位、机关各处室:
近年来,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干部职工在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和实践科学监管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一系列重大决策和部署,求真务实,锐意进取,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涌现出一批成绩卓著、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加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进一步调动和激发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确保广大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省人事劳动保障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表彰一批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2003年以来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取得显著成绩和重大贡献的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表彰名额
(一)评选范围
先进集体评选范围: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直属局、直属单位、机关各处室。
先进工作者评选范围: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在职工作人员。
(二)表彰名额
此次评选“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先进集体”3个,“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先进工作者”8 名。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重大决策和部署。
2.树立和实践科学监管理念,把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作为根本任务,不断强化食品药品监管,出色完成食品药品监管各项任务。
3.领导班子坚持民主集中制,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勇于开拓,善于管理,具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4.食品药品监管制度建设、能力建设得到明显提升,党风廉政建设和队伍建设得到明显加强。
(二)先进工作者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重大战略思想,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较高的政治素质。
2.热爱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树立和实践科学监管理念,具有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勤奋敬业,甘于奉献。
3.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刻苦钻研,业务精湛,在加强食品药品监管整顿和规范食品药品市场秩序等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
4.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清正廉洁,公道正派,有广泛的群众基础。
三、推荐评选要求
(一)要充分发扬民主,确保公开公正。各单位、各处室要认真做好组织考察工作,对拟推荐的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要分别在所在单位、处室进行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二)要结合工作性质和岗位特点,坚持以政治表现、工作业绩、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优中选优,确保质量。
(三)推荐评选工作要坚持面向基层单位、面向一线工作人员。
(四)要认真做好推荐材料的报送工作。推荐评选材料包括:《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审批表》(见附件2)及先进事迹材料一式三份;《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先进工作者审批表》(见附件3)及先进事迹材料一式三份,先进工作者本人2寸免冠彩色照片5张。先进事迹材料要重点突出,内容真实准确,文字简练,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内。报送材料要附电子版,表格可从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的公告通知里下载。
四、时间安排:
(一)4月11日之前各单位和部门完成推荐和公示,并报送推荐材料(含电子版)至评选工作办公室(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教育处)。
(二)4月20日之前完成材料审核并报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评选。
(三)4月底之前完成公示及评选工作。
五、奖励办法
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授予“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先进集体”称号,颁发证书;对评选出的先进个人授予“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颁发证书。
六、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省人事劳动保障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组成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负责本次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教育处,负责具体的组织协调工作。
附件:1、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
选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2、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审批表
3、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先进工作者审批表
海南省人事劳动保障厅 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八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