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海南食品药品监管政务网    
首页>机构介绍>人事教育处(团委)>相关文件>正文
 
关于省政务中心窗口首席代表人选公开报名的通知
背景颜色:
字号选择〖 〗/ 双击滚屏 单击停止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局机关各处室:

    我局设在省政务中心的服务窗口已进入紧张的筹备阶段。经局党组研究决定,窗口首席代表按照个人自愿报名、党组讨论决定的原则在局机关内部产生。现将省政务中心及窗口职责和首席代表条件公布如下:

(一)省政务中心的职责。负责研究制定省政务中心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会同省法制办、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等部门组织、筛选、协调、确定进入或者退出中心的政务服务项目并报省政府决定;负责对政务服务项目的协调、监督和服务,适时通报政务服务工作情况;组织各窗口部门提供规范、高效、优质服务;对进入省政务中心的各部门工作窗口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中心工作人员的投诉举报;会同省监察厅对各部门行政效能进行监督检查;组织调查研究,及时准确地向省委、省政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组织协调全省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指导推动全省各级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的建设;办理省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各工作窗口所在部门的职责。组织开展对本部门政务服务项目的自查清理,将本部门的政务服务项目纳入省政务中心集中受理、办理、缴费和送达;制定本部门集中受理、办理政务服务项目的各项规章制度、办事流程并组织实施;按省政务中心要求制定统一格式的办事服务指南、表格化的申请书等文本,并免费提供;对涉及本部门多个机构办理的政务服务项目,建立联办会审制度,对需要多个部门审批的事项,建立相应的协调决策机制;在省政务中心设立工作窗口,选派、调整窗口工作人员,委任窗口首席代表;按照省政务中心窗口标准化建设的要求,依法、规范地对本部门的政务服务事项实行“十公开”;保障工作窗口必要的办公条件及正常的工作经费;对省政务中心发出的政务服务事项督办函及时处理并按期回复;协助助省政务中心处理当事人的咨询、投诉;完成省政府交办的其它政务服务事项。

(三)各工作窗口的职责。依法受理并按承诺时限办结本部门纳入省政务中心的政务服务事项;遵守省政务中心各项管理规定,接受省政务中心的监督协调,配合省政务中心或相关部门完成有关联审、联办事项,按省政务中心的规定填报各种统计报表;负责省政务中心与本部门的工作衔接;受理有关政策法规、办件咨询,实行首办责任、一次性告知、服务承诺等制度;完成本部门和沔政务中心交办的其它工作事项。

(四)窗口首席代表报名条件:

1. 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有审批工作经验;

2. 正处级(含非领导职务)或具有任职四年以上资历的现任副处级领导干部。

请符合上述条件、自愿到窗口工作的同志于200822629日到局人教处王瑞皆同志处报名。《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建设运行管理监督实施方案》(琼府[2007]37号)可到人教处查询。

 

附件:窗口首席代表报名表

 

                                   二○○八年二月二十五日 

 

窗口首席代表报名表

 

   

 

性别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现任职务

 

任职时间

 

 

 

 

 

 

 

 

 

 

 

 

 

 

 

 


1.药品生产许可审批

1.1 《药品生产许可证》核发

 

1.2 《药品生产许可证》变更审批

 

2.药品和平质量管理规范(GMP)认证

2.1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认证

 

3.药品委托生产审批

3.1 药品委托生产审批

 

3.2 中药前处理和提取委托加工审批

 

3.3 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委托配制审批

 

3.4 接受境外制药厂高委托加工药品备案

 

4.医疗机构制剂许可审批

4.1 《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核发

 

4.2 《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变更审批

 

5.药品经营许可审批

5.1 核发药品批发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

 

5.2 变更药品批发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

 

6.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

6.1 核发药品批发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6.2 变更药品批发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7.二、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审批

7.1 开办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审批

 

7.2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登记事项变更(企业名称变更)

 

7.3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许可事项变更的审批(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注册地址、生产地址、生产范围)

 

8. 二、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审批

8.1 开办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审批

 

8.2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斑点》登记事项变更的审批(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及企业负责人的变更)

 

8.3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许可事项变更的审批(质量管理人员、注册地址、经营范围、仓库地址(包括增减仓库))

 

9. 一、二类医疗器械产品生产注册证审批

9.1 第一类医疗器械注册

 

9.2 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

 

9.3 第一类医疗器械重新注册

 

9.4 第二类医疗器械重新注册

 

9.5 医疗器械注册证书变更(1. 企业名称变更;2.产品名称、商品名称文字性改变,产品型号、规格文字性改变以及产品标准的名称或者代号文字性改变;3.生产企业注册地址变更和生产地址文字性改变)

 

10. 医疗机构制剂批准文号审批

10.1 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申报与审批

 

10.2 医疗机构制剂再注册申请和受理

 


 

11. 医疗机构制剂省内调剂审批

11.1 医疗机构制剂省内调剂审批

 

12. 药品广告审批

12.1 药品广告审批

 

13. 医疗器械广告审批

13.1 医疗器械广告审批

 

14. 保健食品广告审批

14.1 保健食品广告审批

 

15. 执业药师注册

15.1 执业药师注册行政许可首次注册

 

15.2 执业药师变更注册

 

15.3 执业药师理次注册

 

15.4 执业药师注销注册

 

16.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区域性批发企业资格认定

16.1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区域性批发企业资格认定

 

17. 第二类精神药品批发企业资格认定

17.1 第二类精神药品批发企业资格认定

 

18. 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区域批发企业从定点生产企业购进麻醉精药品审批

18.1 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区域批发企业从定点生产企业购进麻醉精药品审批

 

19. 非药品生产企业使用咖啡因原料药申购审批

19.1 非药品生产企业使用咖啡因原料药申购审批

 

20.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邮寄证明发放核发

20.1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邮寄证明发放核发

 

21. 教学科研用麻醉、精神药品申购审批

21.1 教学科研用麻醉、精神药品申购审批

 

22.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制剂配制许可

22.1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制剂配制许可

 

23.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运输证明发放

23.1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运输证明发放

 

24.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出入境证明发放

24.1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出入境证明发放

 

25. 第二类精神药品制剂生产企业核准

25.1 第二类精神药品制剂生产企业核准

 

26. 戒毒用美沙酮口服液购用证明审批

26.1 戒毒用美沙酮口服液购用证明审批

 

27. 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委托配制审批

27.1 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委托配制审批

 

28. 蛋白同化制剂、肽类素出口许可证

28.1 蛋白同化制剂、肽类素出口许可证

 

29. 麻黄素类产品购用凭证核发

29.1 麻黄素类产品购用凭证核发

 

30. 麻黄素单方制剂购用凭证核发

30.1 麻黄素单方制剂购用凭证核发

 

31. 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核发

31.1 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核发

 

32. 医疗用毒性药品经营资格审批

32.1 医疗用毒性药品经营资格审批

 

33. 科研和教学所需毒性药品购用审批

33.1 科研和教学所需毒性药品购用审批

 

34. 非处方药品审核登记

34.1 非处方药品审核登记

 

3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审批

35.1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审批

 

36. 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企业审批

36.1 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企业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