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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4年3.15系列活动的通知(琼食药监办﹝200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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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直属局,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及全省药监工作会议精神,强化基础,狠抓落实,进一步规范我省药品生产流通秩序,我局决定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开展系列活动,现通知如下:
  一、 活动内容
  (一)开展打击制售假劣及违法经营药品、医疗器械专项行动。由稽查总队另文通知。
  (二)3月12日上午,在局大会议室举行“打击制售假劣及违法经营药品、医疗器械”新闻发布会,公布2003年度全省查处的部分制售假劣及违法经营药品、医疗器械案件,通报执行“企业违规扣分制”有关情况。
  (三)3月12日,新闻发布会后统一销毁假劣药品及医疗器械。
  (四)3月14日,全省统一开展上街举行宣传咨询活动。海口市设5个咨询点(详见附件)。
  1、宣传重点是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及合理使用抗抗菌药物。主题:“关爱健康,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宣传活动咨询点的横幅为:关爱健康,合理使用抗菌药物。
  2、悬挂横幅宣传口号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为以下内容:请在医生指导下使用抗菌药;为了您的健康,请慎重使用抗菌药;关爱生命,呵护健康,合理使用抗菌药;加强抗菌药监管,利国利民;抗菌药滥用,危害无穷。
  3、宣传的主要内容:当前抗菌药物使用现状和存在问题;滥用抗菌药物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抗菌药物;2004年7月1日起,对未列入非处方药目录的各类抗菌药物,必须凭执业医师处方才能销售。
  4、宣传资料在咨询点发放。
  二、请各直属局、各直属单位在3月12日到省局办公室领取宣传材料。
  三、几点要求
  (一)此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落实。
  (二)目前抗菌药物滥用问题较严重,宣传抗菌药物知识、引导公众合理使用抗菌药物,是我局今年上半年宣传工作的重点。各单位在“3.15”之后,要继续此项工作。
  (三)各市县药监局除按照上述统一部署,认真安排开展此工作以外,还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按照我局《关于开展加强抗菌药物监管促进企业用药宣传活动的通知》(琼药安[2004]12号)要求,创造性地开展活动,切实抓紧抓好,取得成效。
  (四)要积极发动企业参与此次活动。
  附件: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4年“3.15”活动方案

二○○四年三月八日
附件
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4年“3.15”活动方案
序号内 容要 求责任单位、处室
1开展打击制售假劣药品专项活动发文部署全省的检查活动,时间自3月份起。稽查总队
2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2003年及近期查处的案件、通报2003年本省执行企业违规扣分制情况,时间为3月12日上午9时。稽查总队、局办
3销毁假劣药品新闻发布会后进行,时间从3月12日上午10点半开始。稽查总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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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及防止抗菌药物滥用的宣传活动时间为3月14日早上9时到12时。海口地区设5个点,其他地区自行安排:
1、明珠广场:人教处、稽查总队负责。
2、东方广场:注册处、省药检所负责。
3、海甸沿江二路市医药行业协会门口:海口局负责。
4、秀英省医院附近:安监处、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省药品滥用监测中心负责。
5、府城:市场处、琼北药检分所负责。
抗菌药物合理使用宣传材料的印制,11日印好交局办,各直属局12日来局办领取。安监处
发动企业制作横幅,3月13日在海口主要街道悬挂。安监处、市场处
法规宣传材料的印制,新闻发布会、销毁假药现场、海口5个宣传点横幅及明珠广场条幅的制作。联系录制广播宣传磁带。局办
安排有关媒体新闻宣传报道。局办
宣传点情况统计,包括发放资料、出动人数、咨询人数,统计结果交安监处。海口地区5个宣传点的报批。稽查总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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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录入时间: 2004-3-9 15:3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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