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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药品(医疗器械)生产 、经营企业,各有关单位: 我局“药监电子政务系统”已正式运行一年多,期间得到了各医药企业的大力支持,使“药监电子政务系统”得到了进一步完善,在功能和易用性等方面也有了进一步增强。到目前为止已有213家企业与省局联网,实现了药监局各处室与各医药企事业单位之间信息的快捷、安全互通及医药信息资源共享。为了进一步强化我省药监电子监管信息化建设,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凡省内取得我局核发的生产(经营)许可证的药品及医疗器械的生产、经营企业和已备案的药品研究机构、医院制剂室必须按本通知要求,加入药监电子政务系统。 二、为便于我局对联网企业的统一管理,联网手续办理日期定为每年的5月8日至30日。 三、截止到2004年6月30日,省内各上述企业必须在我局企业申报端申报文件,我局收文窗口及各处室原则上将不再受理纸质文件(新药、新医疗器械审批、特殊申报材料除外),我局给企业的通知、法规等文件也不再以纸质文件下发,下发的途径为海南食品药品监管政务网、企业申报端及企业电子邮箱。在企业申报过程中,如遇到操作方面或其他方面的问题请及时与省局信息中心联系,由该中心协调解决。 四、有关联网手续由海南泰虹医药网络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办理。咨询电话:65394950,65358450 五、对IC智能卡未升级的企业,在办理续联网手续时,请将此卡带至局信息中心进行升级。 六、联网办理方法请登录海南食品药品监管政务网“下载区”下载(网址:www.hifda.gov.cn)。
二〇〇四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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