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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向基层派驻安全监督和纪检监察专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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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监管工作,日前,我局向基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派出了首批食品药品安全监察和纪检监察专员,启动了我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安全监督和纪检监察专员制度。
我局将全省划为五个区,每个区派驻一名食品药品安全监察和纪检监察专员。食品药品安全监察和纪检监察专员在省局的直接领导下,履行对驻区单位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和纪检监察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对有关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执行党纪政纪政令等实施监督,保证政令畅通,维护党纪政纪,促进驻区单位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其主要职责是检查驻区单位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定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人民政府决定、命令的情况;指导、督促、协助驻区单位抓好驻区单位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协调驻区单位与市县涉及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的有关事宜;对驻区单位党组在组织、人事、财务等方面的重要安排和处理情况进行监督,对驻区单位的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受理对驻区单位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控告、检举,受理驻区单位党员和监察对象不服党纪政纪处分的申诉,并协助省局调查处理;依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等相关规定,协助省局实施对驻区单位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的监督和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调查处理及完成省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为了规范派驻食品药品安全监察和纪检监察专员的工作,加强对派驻食品药品安全监察和纪检监察专员领导和管理,充分发挥派驻食品药品安全监察和纪检监察专员的作用,确保制度落到实处,我局制定了《派驻食品药品安全监察和纪检监察专员工作办法》和相应的工作纪律。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坚持原则,秉公执法,不徇私情。不得干预驻区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不得代替驻区单位领导进行工作部署和安排;不准以各种方式向驻区单位提出职务消费、超标准工作条件等方面的个人要求。廉洁从政,严格遵守中纪委相关规定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八条禁令”、“五项制度”以及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实事求是,如实反映情况,不弄虚作假,欺骗组织,违纪者必究。根据省局的部署,结合驻区单位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将年度工作计划的实施情况,每季度向省局书面报告一次,半年和年终报告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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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司亚男
稿件作者: 贺澜起
信息来源: 局办公室
录入时间: 2007-9-24 15:5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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