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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亭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被评为“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先进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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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践科学监管理念,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在整顿和规范食品药品市场秩序、维护广大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等各项工作中取得了突出成绩,在日常工作中认真履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做好人民健康保卫者的光荣使命,努力为保障人民饮食用药安全服务,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个人。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激励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新的贡献,人事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决定:授予包括我省保亭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内的等40个单位“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追授我省儋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故市场监督科员吴新亚同志“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这是我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继2005年三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琼海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冯培壮同志分别被授予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后又一次获此殊荣。
  
        人事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要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为榜样,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开拓奋进,扎实工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而不懈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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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司亚男 稿件作者: 贺澜起
信息来源: 局办公室 录入时间: 2008-2-22 9:4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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